招聘条件
教师岗位条件:
1. 在职人员应聘须具备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小学学校工作经验;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所报学科须一致;
(3)讲授过县(区)级及以上优质课,优质课科目须与应聘专业一致;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毕业证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及所应聘岗位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同等条件下,优秀的国家免费师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校医岗位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临床专业还须持有规培证。